德国“企业节能管理信息化” 培 训 报 告
为了加强企业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增进与国外先进国家在节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联合国家发改委环资司、中国信息协会于 2007 年 10 月 14 日 至 11 月 3 日 共同组织了德国“企业节能管理信息化”培训班。
一、基本情况
培训班由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徐志强处长带队,中国信息协会、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江苏省发改委、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政府及发改委、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船舶、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大庆油田、新疆天富热电公司等单位选派的领导及业务骨干共 16 人参加了为期 21 天的培训活动。
培训班在德国期间,先后接受了德国能源局、德国黑森州经济部、巴符州统计局等政府官员以及德国热能中心、德国钢铁协会等专家的培训。实地考察了德国奔驰公司发动机生产线和节能管理应急控制中心,听取了大型企业节能管理信息化措施的有益经验和最新成果。
围绕德国促进企业节能管理信息化相关法规政策、发展现状、产品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学员们积极提问,深入探讨,认真做笔记,课后又多次组织学员间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本次培训,使每一位学员都受益匪浅,增长了业务知识,开阔了思路,获得了启示,对今后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全体学员遵守纪律,服从领导,认真听讲,踊跃提问,较好地完成了培训任务,没有任何违反外事纪律的现象发生, 16 位学员全部按期回国。
二、德国促进企业节能管理信息化的经验和做法
德国政府为了使其经济发展维系在一个更加高效、清洁的能源系统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增强其经济竞争力,非常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承诺到 2020 年能源利用率比 1990 年提高 20% , CO 2 排放量比 1990 降低 30% ,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总量的比重达到 25-30% 。这个目标要远远高于《京都议定书》和欧盟的要求。为实现这个目标,德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方法和手段,包括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重视技术创新和节能宣传等,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特别是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上使我们感受很深。
(一)、特别重视节能服务体系建设
1 、重视节能咨询机构建设。 政府制定的节能目标和出台的政策措施,如果没有专业的服务平台,是很难在企业和社会进行实施的。节能服务机构正是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了这个平台。因此,德国政府非常重视节能咨询机构建设, 2002 年成立的德国能源局,其主要工之一就是为企业和公众提供节能咨询,并通过开设免费电话服务中心,解答人们在节能方面碰到的问题。为满足企业和公众节能咨询量不断增加的需求,政府鼓励建设小的节能咨询机构,凡新建设的节能咨询机构可得到政府 100 万欧元的资助。为提高咨询人员的素质,政府每年要对咨询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咨询资格。目前,全德国节能咨询机构有近 400 家,极大地满足了企业和公众的需求。
2 、重视节能减排技术研发。 德国非常重视通过技术开发与创新,实现节能减排。如在建筑节能上,他们通过材料革新、通风设备、采光措施等,使其在使用寿命周期的采暖能耗不断降低并只在特别寒冷的天气情况下才使用采暖设施。德国钢铁协会下属的钢铁研究中心,将节能减排作为重点研究课题,通过优化工艺流程、研发新型钢材和提高废钢材重复利用率实现节能减排,据统计德国目前每吨钢用电量由 1990 年的 630KWH ,下降到 2006 年的 345KWH ,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1990 下降 20% 。
3 、深挖管理节能潜力。 德国节能机构研究认为,通过加强企业的管理可为企业减少 15-20% 的能源消耗,节能的一半目标,不必要投资就能达到。因此,企业为了减少能源消耗,降低产生成本,纷纷通过专门的节能咨询机构,谋求科学管理方法,很多企业还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机构对本企业进行能源管理,达到节能减排目的。据了解,奔驰公司发动机生产制造部门有专职能源管理人员 60 多人,各分厂还配有兼职的节能员,并建有一个监控中心,负责对全厂能源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处理各种问题,最大限度降低能耗。
4 、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上的作用。 由于政府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和经济补贴是由行业协会执行的,因此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政府将节能减排的目标下达到各行业,由各行业协会负责执行。行业协会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责任和义务,他们不仅投入资金(政府的资金由行业协会执行)帮助企业对老设备进行改造,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同时对行业进行监管,促进本行业完成政府的节能减排任务。
(二)、高度重视能源统计
能源统计工作,是节能管理信息化的基础。通过统计建立能源数据库,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的结果提供给企业,便于企业决策,提高企业能源效率。 德国能源统计工作有如下特点:
1 、统计体系完善。 德国非常重视能源统计工作,联邦政府设有联邦统计局,其 16 个州各设统计分局。统计局的编制在政府机构中是最大的,仅巴符州统计局就有 630 人,分设 6 个部门, 23 个统计领域,出版 280 多种资料(报告)。
德国统计项目有 60% 是由欧盟规定的, 40% 是由联邦政府规定的。各州没有统计立法,但欧盟和联邦政府的统计任务均由各州统计局执行,各州的统计数据有的直接报欧盟统计部门,联邦统计局主要是协调作用。由于自上而下的统计体制,统计工作者能接触最终用户和企业,从而保证了统计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统计程序科学严谨。 德国在统计方面坚持客观、准确和服务公众的基本原则。统计的流程分三个步骤:一是调查。即将统计表通过邮局或 E-mail 等形式发放给被调查对象(用户),用户填好问卷后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州统计局,数据收发部门对接收到的数据(问卷表)进行检查,以确保问卷填写完整。二是数据确认。州统计部门工作人员对问卷数据进行评估、判断、比对,如有不妥,需要进一步与有关企业、人员核实,之后将数据进行确认并整理汇总。三是分析评估。统计数据整理完后,统计部门由专业人员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以出版专项资料和互联网等形式对外公布。统计部门对数据的发布非常慎重,一般月报在 60 天以后公布,年度统计数据在 9 月之后公布。
统计部门严格遵守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独立性的原则。统计工作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企业都有义务向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数据,否则统计部门可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统计部门对数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保证企业隐私,数据只用于统计,不向私人公开。为保证统计工作的独立性,联邦政府还采取州与州统计部门相互监督,各州采取统一的统计方式等方法。
3 、重视信息共享和公开。 能源统计不仅能准确掌握能源消耗量和利用水平,更重要的是对提高经济效率有帮助。德国坚持统计信息的共享、公开,为社会服务。信息主要是通过每日的新闻通报、月统计报告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免费提供服务,企业和用户随时都能通过以上方式了解需要的信息。
(三)、高度重视建筑节能
建筑供暖和供水消耗的能源占德国能源消耗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因此德国十分重视建筑设施的节能。
1 、通过立法提高标准并加强国家监控。 2002 年德国出台了《节约能源法》,规定新建建筑必须符合一定的能耗标准。规定 业主在出售或出租房屋时,必须出具“能耗证明”(由开发商、设计师或水暖工等开具证书),告知该住宅的能耗水平,主要包括供暖、通风和热水供应。通过政府机构、专业人士及鉴定专家对在建及已建成建筑进行严格的监控,保证所有建筑的能耗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2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节能意识。 向业主、投资者、银行和房屋使用者宣传、解释节能经济效益及其为地产营销带来哪些促进作用,使人们对低能耗建筑的需求日益增加。加强对能源价格上涨所造成的社会效应的宣传力度,从而使全社会加强了节能意识,自觉进行节能建筑的建设和改造。
3 、加强对专业人员培训。 在高等院校开设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建筑工作等专业课程,培养建筑节能的专业人才。保持建筑设计和施工的一致性,如设计者设计的房屋没有达到节能标准,设计师将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取消设计资格。同时,加强对建筑工作及专业工种的培训,以提高使用现代化的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能力,确保工艺质量。
4 、组织并实施示范项目。 利用示范项目来展示节能建筑和改造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果,这些成果极大地促进了建筑标准的推广和认知工作。从 2004 年起,共选择分布在全国各地的 143 座老房屋进行改造,成为节能样板房,很好地达到了示范效应。
5 、通过资金补助和低息贷款,促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德国政府拿出 30 亿欧元,用于老式建筑节能改造补贴。同时,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提供低息贷款,而且是能耗降得越低,贷款利息越低。据了解,德国通过房屋节能改造,每年节省 550 万立方米的热油,节能经济效益显著,同时也为建筑业带来前景广阔的市场机遇。
(四)、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德国对发展再生能源的认识不仅仅是出于确保能源安全和能源供应多元化考虑,而且也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减少由于化石燃料和核能引起的环境外部成本的替代能源技术等的重要措施。德国政府已制定了发展再生能源的目标,即到 2020 年再生能源利用要占总能耗的 20% 。各州也都制定了具体目标,如巴符州规定从 2008 年起,住宅 20% 热电供应必须由可再生能源提供。
为促进再生能源的发展,德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如任何可再生能源项目,都能得到政府资金补贴,小型的太阳能设备,政府给予一定数量的财政补贴;对于大的项目设备,政府提供优惠贷款,甚至将贷款额的 30% 作为补贴,不用返还。对于家用太阳能一次性补贴 400 欧元。由于德国是一个木材丰富的国家,因此鼓励远离城市家庭用木材作为取暖能源,并提供每年 150 欧元的补贴。在供电方面,鼓励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凡采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可获得政府资金补贴。德国《节能法》规定,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 20 年内政府将从收取的电费中拿出一半返还给可再生能源生产者。目前,德国风能发电和太阳能利用水平都处世界领先水平。
三、学习德国节能经验的几点启示
(一)、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是实现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
德国非常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他们通过加强立法、政策推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目前德国废纸回收率为 71% ,废铁回收率为 93% ,年再生铝占铝总量的比例为 53%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不仅节约了资源,而且由于生产流程的减少,使生产过程的能耗和污染排放大大降低,达到节能和环保双赢目的。
目前,资源供需矛盾加剧和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我国持续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德国的经验表明,重视再生资源利用,不仅解决资源供需矛盾,更是实现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
(二)、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缺一不可。
德国作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经济结构已趋于合理,各项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加上德国传统的严谨作风,他们更是精于管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分析认为节能减排的潜力仍然很大,并将节能减排的目标定得很高,并有充分的信心完成目标。他们的信心来自对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的决心,来自对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来自对管理的细致科学。
德国在节能减排上的经验和做法告诉我们,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缺一不可,对节能减排作用都很大,要把它们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予以高度重视。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和德国相比,我们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粗放、技术装备水平较低、管理落后等问题仍然都很突出,但也正因为此,我们的节能减排的潜力更大。我们必须加快结构调整,高度重视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坚定信心,深挖节能潜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民节约、共同行动”是节能减排的关键。
德国政府认为,没有民众的广泛参与,节能减排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提高民众的节能意识非常重要。政府高级官员不定期与民众举行研讨会,就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研讨,听取意见,并鼓励民众对政府、企业在节能与环保领域的工作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全国节能工作的德国能源局不仅开设了免费电话服务中心,解答人们在节能方面遇到的问题,还设有专门的节能知识网站,以便更好地向民众介绍各种节能专业知识,并制作展板在全国各地进行节能宣传,活动中政界名人都积极出席,每年在全国开展节能知识和技能竞赛,对优胜者给予奖励。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民众的节能意识,还宣传推广了节能技术。德国扎实的节能宣传工作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当前,我们的节能宣传不能只停留在对政府机构和企业的宣传上,满足于发个文件,提一些要求上,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民众的宣传力度,推广节能知识,让广大民众自觉主动地行动起来参与节约。
四、推动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的几点建议
1 、尽快加强和完善我国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咨询机构和行业协会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目前我国节能服务企业和各行业协会发展很快,但由于职责不明确,体系不完善,市场不规范,缺乏监管等,造成作用得不到很好发挥,甚至有的咨询机构和行业协会唯利是图,缺少职业道德,严重影响节能减排工作。建议政府要加强和完善我国节能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节能咨询行业,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研究成立节能减排的专业协会。
2、国家要加快建立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 德国的经验表明,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并建立相应的法规制度,是促进用能单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提高能效,降低消耗、减少排放的重要措施。
3 、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审工作。 尽管国家已明确要求新项目要有节能评审,但由于各种原因各地执行的不尽如人意,为了杜绝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上马,造成老的问题未解决,又产生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审工作。
4 、加强节能减排网络建设。 德国的经验告诉我们,互联网是节能减排宣传的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我国应专门建立一个节能减排网,宣传国家节能减排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介绍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推广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等。
德国“企业节能管理信息化”培训班
2007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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