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
近期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姜伟新
尊敬的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建设节约型社会进行动员部署,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将做重要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将按照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落实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有关工作。
一、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我委将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首先把今明两年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重点工作分解细化,根据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到各个部门,并尽快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同时,牵头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狠抓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对每一个方面的工作都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操作性强的措施,以期在近期内取得实质性进展。比如节能工作,为了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十大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并全力组织实施。又比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国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会议,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园区及部分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对开展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采用新技术的项目,将加大投资支持力度。
三、在建立和完善节约资源的体制和机制上下功夫。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加大改革力度,推进机制创新,尤其要尽快完善节约资源的价格和财税机制,促使社会各阶层更自觉地节约资源。今明两年我们将在完善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试点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四、建立和健全节约资源的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近期内,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组织修订《节约能源法》有关工作,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研究起草《循环经济促进法》。抓紧拟定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促进生产者责任制的建立。加快制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石油节约、建筑节能、包装物回收等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定额,并加大资源节约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浪费资源的行为和现象。
五、开展创建节约型社会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制定《创建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在 “ 十一五 ” 期间创建一批节约型城市、节约型政府机构、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协助中央宣传部门组织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先进典型,揭露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现象。在工矿企业、中小学校、宾馆饭店、社区、中央国家机关广泛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教育,并在年底举办 “2005' 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 ” 。
六、促进政府机构带头厉行节约,在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推动政府机构节能的实施意见》,实施政府建筑物和用能系统节能改造,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推动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在夏季用电高峰将室内空调温度调高 1 - 2 度。
七、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规划、计划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 十一五 ” 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并组织编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如何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尽快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计划。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通知》要求,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进度,加强对建设节约型社会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搞好指导、监督和检查,以期取得实效。
( 200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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