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以后,为尽快启动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积极筹备,抓紧组织开展了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实施细则和试点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9月3日在北京召开试点工作筹备会议,对初步编制完成的《实施细则》和《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能源局王骏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电力处郝卫平处长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国家环保总局、电监会、能源办,河南、江苏、四川、广东和贵州五个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公司。
《实施细则》是开展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对《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进一步细化,内容主要涉及节能发电调度的程序、方式等具体操作办法。《试点工作方案》是对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条件、配套政策、实施进度和组织领导等具体安排。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节能发电调度是以节能减排为核心目标提出的电力工业发电调度规则,是对现行调度方式的制度性变革,应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当前的《实施细则》和《试点工作方案》基本可行,建议进一步处理好节能发电调度与关停小火电机组电量指标补偿等有关政策的关系,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
会议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尽快组织对《实施细则》和《试点工作方案》修改完善,电监会应按照国办发[2007]53号文件要求,尽快编制完成《调峰调频备用补偿办法》和《信息发布办法》,各试点省份应尽快制定完成本省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具体方案,编制发电机组排序表,争取10月份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为保障节能发电调度工作顺利推进,国家将成立节能发电调度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并督导节能发电调度及试点相关工作,近期将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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