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
2008年04月09日
一、发展农村经济,强化产业支撑
1.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菜篮子”生产、加工基地规划布局,提升一批规模集约,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肉、蛋、菜、奶无公害“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水平;实现100%标准化生产,逐步提高自给率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改造高标准菜田约6666.7公顷(10万亩),改造存栏1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30个、存栏2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40个、存栏10万只以上的蛋鸡养殖场5个。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乡镇企业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建设,重点培育60个“特色明显、产业突出、带动力强、效益优化”的农村一、二、三产业专业村,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乡镇企业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大力发展乡村民俗旅游、观光休闲农业,推进20个农业主题公园建设;扶持建设5条乡村旅游产业带,鼓励开发乡村旅游产品。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旅游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4.推进农产品名优品牌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品牌奖励工作,鼓励开展农产品形象设计和市场开拓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乡镇企业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走廊建设。以建设京承农业走廊为重点,推进相关区县符合标准要求的农业走廊建设,提升农业走廊的规划设计包装水平,加大产业节点和景观节点建设力度,展示农业的生态、经济、景观和美学价值。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6.实施农业高产创建及标准化农田建设工程。在全市3000公顷(4.5万亩)标准化农田开展农业高产创建活动。其中:在山区县建设1个万亩春玉米高产区,力争亩产800公斤;在房山区建设1个万亩小麦-玉米高产区,力争亩产达到900公斤;在顺义、通州、大兴、昌平、怀柔、平谷建设15个千亩小麦-玉米高产示范方,力争亩产达到900公斤。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7.按照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继续发展设施农业约666.7公顷(1万亩)。加强产销服务和科技培训服务,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设施农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产业支撑作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大力促进生猪、奶业发展。实施能繁母猪、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加大畜禽良种推广力度,实施奶牛冻精、生猪精液补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稳定生猪生产;建设2个生猪调出大县,促进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全面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严格责任,严加防范,完善预案,确保北京2008年奥运会期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大力推广有机栽培技术,全面提升果品质量,发展果树有机栽培约1666.7公顷(2.5万亩),新建果树主题公园10个;组织好“百万市民观光采摘游”系列活动,为市民提供观光休闲场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 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继续发展林下经济,在丰台、海淀、通州、大兴、房山、门头沟、昌平、怀柔、平谷、密云、延庆11个区县建立林菌、林药、林禽、林草等示范点2000公顷(3万亩),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 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建设一个中心和两大特色花卉产业发展带。建设一个10万平方米的现代花卉交易物流中心。建立特色花卉种球及切花生产示范基地约53.3公顷(800亩),新建日光温室800栋;建立特色高档盆花和种苗生产基地,新建现代化温室3万平方米;累计带动农户800户,培训1200人次;基地建成后形成一定的规模产出,改善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带动当地农民致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 董瑞龙
协办单位:市花卉协会、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3.加快布局调整,推动工业发展中心向郊区转移集聚。支持生态涵养发展区发展以农产品、畜产品深加工以及安置劳动力为目的的现代都市工业项目。与区县和相关部门合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支持郊区县关闭“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企业,实施产业置换,发展替代产业。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李平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4.继续抓好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创新经营模式,提升基地产业带动能力。指导市级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做好基础性工作,走内涵式、集约式发展道路;选择10个完成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农民就业产业基地的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基地内带动农民就业的企业给予扶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5.鼓励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重点扶持20个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新建重组和企业扩大规模技术改造等途径,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节能降耗,提高工业用地产出率和经营效益,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项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6.扶持20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加本市农民工就业岗位和本市农产品采购量,促进第一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7.继续推进“一乡一集市”工程。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力度,完成30个集贸市场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8.提升郊区农资连锁企业经营质量,提高农资配送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重点农资连锁企业的统一配送率达到70%。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9.积极拓展农产品增值和销售渠道,鼓励和引导农产品进入国内外中高端市场,带动农民自主创业,促进农民增收。扶持50个农村与城市紧密联系的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以及产品形象、包装设计项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0.完成13个乡村旅游示范带(区)规划,并选择部分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乡村旅游示范带(区)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立项。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旅游局张慧光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1.将乡村旅游8个新型业态评定标准立项为北京市地方标准,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在全市开展乡村旅游新型业态的评定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旅游局张慧光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2.继续支持少数民族乡村产业发展。制定《2008年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意见》,加大对少数民族乡村种植、养殖和民俗旅游等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委申建军、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3.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加大对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推行力度,指导农民使用规范的合同签约,减少交易纠纷。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协办单位: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4.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和典型示范工作力度,重点支持发展100家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5.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6.继续实施山区“十百千”农民致富工程。扶持山区100个经济薄弱村,通过制定村级产业规划,发展致富产业;培育1000户致富示范户,辐射和带动周边村、农户,促进山区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山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7.开展新一轮山区泥石流易发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户搬迁工程,计划完成1500户4000余人的搬迁任务。通过实施搬迁工程,消除地质灾害区域农户安全隐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山区人口居住布局,培育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各山区县政府、市山区搬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8.大力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发展,研究相关政策,推动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9.编制农田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务规划。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市水务局程静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0.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农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实现受理、核准、发照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1.实施7项科技入户工程。主推技术和品种100项,培养科技示范户3000名,辐射带动3万户农民,技术和品种入户率达到90%以上,解决科技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2.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亮起来、农民暖起来、农业资源循环起来”三项工程,促进生物质能源、清洁能源、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及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在农村的应用。根据农民生产需求,应用推广一批重大科研成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大型养鸡场建设沼气发电示范工程,实现装机功率2兆瓦,每立方米沼气发电1.8千瓦时,平均日发电不小于2.7万千瓦时;研发新型的沼气原位生化脱硫新技术,应用于日产沼气100立方米以上的示范工程和30户户用沼气示范户;实现150户农村家庭的建筑保温改造;完成千亩以上能源草规模化种植技术试验与示范。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3.加强农业标准信息服务,利用标准在线服务平台,向农业主管部门提供全方位标准信息服务,启动第六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对本市化肥、农膜、饲料粉碎机、农药、脱粒机、水泵、农机配件、植物保护器械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赵长山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4.引导、帮扶农民及涉农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利用品牌战略开展市场竞争;提高农民及涉农企业的商标意识,努力争创北京市著名商标,不断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5.继续贯彻落实对本市重点龙头企业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以及对在农贸市场经营自产农产品的工商户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税局张志勇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6.支持国有涉农企业做强做大,发挥其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产业化中的龙头作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资委王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7.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涉农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新旧涉农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衔接和过渡工作。落实涉农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涉农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各项涉农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深入乡镇、走进农村、贴近农民,积极开展各项涉农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税局张志勇、市地税局王纪平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8.落实好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所取得的各类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税收政策;落实好“农家乐”旅游观光业有关营业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地税局王纪平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9.落实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的政策;及时为农民办理税务登记等各项手续;做好从事“农家乐”旅游观光业等行业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发票供应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地税局王纪平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40.继续加大对县域的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对“三农”的服务水平。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县域特色资源开发等中高端客户的综合性金融需求。选择资质好、实力强的担保公司开展合作,进一步改善县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现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董福海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41.继续推进京郊“三信”(“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工程建设,改善京郊信用环境,新增信用户评定面20%,加大对信用户贷款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赵济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周毅明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42.继续加强合作,以信用建设、制度建设、市场建设为核心,以开发性金融贷款为“种子资金”,通过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和其他金融机构资金共同支持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国家开发银行北京营业部蔡华相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43.支持农、林、牧、副、渔等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及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开发与建设、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白宝力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44.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调研工作,指导区县村庄体系规划深化落实,指导编制完成村庄规划300个,指导测绘完成村庄建设用地地形图的30%,组织编制部分郊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完善村庄规划建设地理信息系统维护的长效机制,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估,加大和拓展农村规划培训的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黄艳、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45.逐步推进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市农委、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46.搭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平台,选择200个规划保留村庄,继续整体推进农村道路等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对已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优先安排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交通委刘小明
协办单位:市市政管委、市爱卫会、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 2008年11月底完成80%的任务量
47.继续实施“农村亮起来、农民暖起来、农业资源循环起来”三项工程建设。在农村地区安装太阳能路灯2万盏,建设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系统20个、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系统10个,实施10个整村的户用沼气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对60个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治理。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48.继续对农村新民居建设和既有住宅节能改造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着手编制适合北京农村实际情况的建造图集、技术资料和施工手册,供农村住宅建设选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49.开展农舍改造增温节能工程。计划对1500户的农村既有住宅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重点解决农村冬季室内温度低、燃煤量高的问题。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协办单位: 市农委、市科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0.继续开展农村抗震节能型建筑试点工作。按照《北京市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计划建设1200户以上采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水平达到65%节能标准、达到本市抗震要求的农村示范住宅。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1.完成平原地区全部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工作,完成六环路外平原地区垃圾密闭化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陆海军、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2.开展农村供热发展方式研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陆海军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3.启动重点镇道路、垃圾转运、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重点镇基础设施条件,优化重点镇发展环境,加快城镇化步伐。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4.继续实施农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郊区70万农民的安全饮水问题,使郊区全部农民实现安全饮水,同步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卫生局负责人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5.资助10万户农户完成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市卫生村80个。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爱卫会孙贤理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6.继续实施郊区公路提级改造工程,完成乡村道路400公里大修,完成农村街坊路200万平方米建设。推动区县和乡镇完善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体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7.推进郊区客运“村村通”工程,新建客运站10个,候车亭500个;开通农村客运线路25条,全市行政村通车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8.完成门头沟、昌平、怀柔、密云、延庆5个区县143个运行10年以上的广播电视“村村通”系统升级改造工作,解决昌平、密云、延庆3个区县37个村电视信号弱问题;房山、平谷、怀柔、密云、延庆5个区县无线覆盖转播站开通转播北京第一套广播节目,实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对远郊区县固定人口的无线覆盖率达到90%左右。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广播电视局孙向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9.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光纤网络“村村通”工程;加强农村信息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信息技能培训,编制出版农村信息化培训教材;完善农村信息化工作评估体系,开展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点绩效评估。深化以爱农信息驿站为骨干体系的农村信息化建设。建设广泛覆盖、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使更多京郊农民享受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在现有300多个爱农信息驿站的基础上,完善站点分布,新建10个村级的规模化、标准化示范驿站,依托大型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建立10个行业驿站。新建农村数字家园200个。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信息办朱炎、市科委马林、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三、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60.市属新闻媒体要为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加大对农村发生的新变化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实践的报道力度,支持农村的快速发展。要重点关注农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的新变化,积极报道京郊农村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和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尤其要及时宣传京郊农民情系奥运、参与奥运的巨大热情。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宣传部蔡赴朝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61.落实《关于加强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制定和实施《2008年北京市农村文化建设折子工程》,完善长效督促检查机制。继续加大对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在经费方面的支持,保证在全市的舞台艺术、电影和电视剧、各类书刊和音像制品等文艺作品出品总量中,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占一定比例。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积极探索和完善京郊农村文化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宣传部蔡赴朝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62.继续牵头实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促进首都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点开展“文艺演出星火工程”、“情暖京郊边少地区”慰问演出活动等14项集中示范活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宣传部蔡赴朝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63.开展“周末场演出计划”600场,开展京郊边少地区公益性演出500场。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64.继续搭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季歌”宣传平台。围绕中心工作,每个季度突出一个主题,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专版、专题、专栏等形式,集中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经验新成就,搭建城乡沟通互动的桥梁、帮助城镇居民和农民重新认识“三农”,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完成期限:2008年12月底
65.开展2008年度“寻找北京最美的乡村”宣传评选活动。不断完善候选村推荐机制,拓宽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渠道,探索更加客观公正的评选方式,使这项活动成为促进乡风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有效抓手。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完成期限:2008年12月底
66.举办第十九届农民艺术节。精心策划全市性重点活动,组织区县开展100项以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营造健康、喜庆、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完成期限:2008年12月底至2009年2月
67.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进入区县财政社保专区,实现参合农民每人筹资320元的年度标准。加强资金管理,落实门诊、住院补偿政策,进一步提高补偿水平。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负责人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2月底
68.落实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与基本待遇政策。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2月底
69.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70.制定《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资助455个山区集体经济薄弱行政村兴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具有文化活动、医疗保健、学习教育、综合服务等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71.规范农村低保标准,实施农村低保分类救助制度,加大对农村低保边缘群众的救助力度,为300户农村优抚对象建房,为1000户农村特困户翻修住房。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72.整合本市城乡公益性就业岗位资源,建立公益性就业岗位发布制度,确保以“零就业家庭”为主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就业岗位得到优先安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73.加大对农民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为有创业愿望的农民提供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支持,鼓励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74.探索已稳定非农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75.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努力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力争全市参保率达到80%。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76.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管理与服务机制,强化农村就业统计指标基础管理工作,帮助7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77.继续开展果农、蜂农、花农、苗农、生态林管护员培训工作,全年培训10万人。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 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78.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能为先,自下而上”的原则,开办农民田间学校100所,培养新型农民。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三版)
79.继续加强乡镇成人学校的建设,开展乡镇成人学校示范校的评估工作。积极探索乡镇成人学校管理、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协办单位: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0.设立40个农村中小学教师研修工作站,实现1000名农村骨干教师进站研修,改善其工作学习条件,着力提高农村特别是山区教师工作待遇水平。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市人事局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1.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选聘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吕锡文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2.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力度,扩大农村实用人才总量,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素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科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妇联、团市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3.进一步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及推广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的支持力度。建立农村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基地,打造农村引进国外智力的品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事局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4.继续开展本市农村劳动力向建筑业、房地产业转移培训工作。计划培训3000人,培训重点放在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质量、安全、物业管理等技术管理岗位的岗前培训和现有岗位的技术水平提升。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协办单位: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5.继续推进以农村科技协调员为核心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基层网络建设。依托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建立基层农村科技协调员工作站100个,支持农村科技协调员开展信息查询、技术推广、产品销售等工作,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动主体。全年培养星级农村科技协调员2000名,继续发展调研员、信息员、技术员、营销员4类农村科技协调员2000名,使全市农村科技协调员总数达到7000名。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6.完成郊区客运改革发展方案,整体推进、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实行低票价政策,推进郊区公共客运的发展,解决好郊区群众公交出行问题。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7.加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使全市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的配建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体育局孙康林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8.巩固郊区连锁超市、便利店“双覆盖”成果,提升郊区现代流通网络的规范化水平。支持企业将成熟的乡镇加盟店铺改造为直营店铺,发展全额配送的加盟店铺,增强对连锁网络的控制力;增建二级分销站点,力争全市农村连锁商业的统一配送率达到80%。发挥现代流通网络对保证农民食品和消费安全的积极作用,提高其对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9.开发更多适销商品,扩大农村市场消费。组织重要商品的规模化采购,力争全年统一采购商品超过5亿元,给农民消费创造实惠;鼓励开发物美价廉的自有品牌商品,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消费的需要;发挥现代流通网络“双向流通”的作用,支持和引导本地产农副产品进入连锁超市经营。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0.加强农村科普工作。建立一批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在农村创建一批创新型科普社区。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1.投入400万元,完成不少于200个“益民书屋”的建设,并对已建成的725个“益民书屋”添补和更新部分出版物。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新闻出版局冯俊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2.为远郊区县提供文物保护经费1000余万元,主要用于对远郊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抢险修缮、安全消防、电路改造、防盗掘、文物调查等文物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物局孔繁峙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3.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发放奖励扶助金。以远郊区县为重点,利用财政贴息贷款2亿元资助6000户困难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实施对农村长效节育育龄群众奖励体检项目。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利用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加强人口学校和“新农村、新家庭图书角”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4.继续做好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监测、农村城镇化进程监测,做好新农村建设进程监测体系、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监测指标体系的完善和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统计局崔述强、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潘璠
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建委、市爱卫会、市广播电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市政管委、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环保局、市农林科学院、市农研中心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四、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环境
95.积极推进新农村循环水务建设,建设农村雨洪利用工程150处。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6月底
96.继续推进郊区小城镇和市级重点村的绿化美化建设,创建5个园林小城镇、50个首都绿色村庄。继续开展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7.进一步完善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巩固绿化成果,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将新增5.4万公顷(81万亩)生态林面积纳入补偿机制范围,新增生态林管护员2830名;实施生态林管护员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生态林管护员进行政策法规、林木抚育、护林防火、林木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知识培训,全年培训10万人次,提高管护员整体素质和管护技能。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市农委王孝东、市财政局杨晓超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8.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北京市新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市政管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农业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9.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编制年度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
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气象局
完成期限:2008年12月底
100.在2006年、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完成剩余20%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使郊区村庄环境基本达到干净、整洁、路畅、村绿、建制的标准。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陆海军
完成期限:2008年6月底
101.在郊区创建10个环境优美乡镇、50个文明生态村。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2.全面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全市保护性耕作应用水平达80%以上,其中春、秋季达80%,夏季保持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3.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三大行业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郊区农业环境基本状况,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4.建成10个郊野公园。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5.做好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各项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顺义区政府张延昆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6.继续开展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作。年内完成约1533.3公顷(2.3万亩)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前的地质灾害消除和场地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7.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杨晓超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五、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108.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7〕22号),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下,积极做好相关机构编制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市编办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9.指导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按照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安排,落实本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及时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编办黄强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0.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构建“三农”统计新平台,聘用专职统计信息员4000人,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统计局崔述强、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潘璠
协办单位: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1.推进兽医体制改革。落实区县兽医管理机构和基层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提升动物防疫工作能力。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2.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 董瑞龙
协办单位:市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3.加大市级公共财政对农村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杨晓超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4.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支持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北京银监局刘宝凤、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5.继续引导辖内银行大力支持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信贷、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等新业务,不断完善涉农金融服务;督促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改制不改向,不断强化金融支农功能;引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加大资金回流农村的力度,不断丰富涉农金融产品;推动其他银行加快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不断扩大涉农信贷规模;加强对金融支持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的调查研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杨国中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6.大力支持中小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机构要坚持经济发展需要与商业可持续发展兼顾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引导其服务县域和金融服务不充分地区,另一方面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商业、自愿原则选点布局。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北京银监局刘宝凤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7.完善征地制度,积极开展征地多元化补偿安置的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市农委、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8.扩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点范围,积极落实确定试点乡镇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市农委、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9.进一步加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鼓励支持搭建农地流转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0.鼓励探索集体经济新的有效实现形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对改制后的乡村继续深化内部管理,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和党的建设
121.继续加强农村基层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努力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带案下基层,组织联合“下访”、联合办案,加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农村基层信访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议征集活动,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信访办薄钢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2.继续完善农村地区维稳工作机制,全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加快农村警务室建设步伐。不断完善精确打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刑事犯罪活动。不断加大治安整治力度,全面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基础配套设施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3.制定《北京市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进一步明确五保供养的政府责任,确定五保供养标准,规范五保供养待遇的审批程序,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依法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有关部门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4.继续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巩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试点经验,加强对乡镇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5.进一步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发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城乡携手迎奥运,共建文明京郊行”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大首都文明单位支持农村建设的力度。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首都精神文明办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6.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按照中央及市委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围绕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为推进郊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吕锡文、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协办单位:市纪委、各郊区县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7.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继续深化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关系,着力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新增加达标示范单位10%,使全市35%的乡镇、村达到示范单位的要求。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郊区县委、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8.加强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途径,扩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继续贯彻落实《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规范党员发展的形式和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吕锡文、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协办单位:市纪委、各郊区县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9.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结合农村实际,大力宣传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农业生产、市场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与农民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建立一批农村法律服务室。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司法局吴玉华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30.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07〕12号),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加大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强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和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纪委马志鹏、市监察局张厚崑
协办单位: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郊区县委、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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