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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在中国节能减排论坛―2007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资环司 2007-11-29

 

尊敬的张榕明副主席,王文元副主席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循环经济与环境评估预测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2007中国节能减排论坛今天在这里隆重召开。非常高兴在这里看到了不少长期从事节能环保事业的老朋友。请允许我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实力大幅提升,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成为当前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明确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作为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

  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推动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十个方面45条具体工作安排;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温家宝总理任组长,曾培炎副总理、唐家璇国务委员任副组长;温家宝总理分别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了《推动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2007年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研究部署了今年节能减排工作。国家还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方和重点企业,并与各省级政府和部分中央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把节能减排作为考核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政绩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点内容,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各地区、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也都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

  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去年全国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1.33%,是2003年以来首次下降;主要污染物增幅减缓。今年上半年,在GDP增长11.5%的情况下,万元GDP能耗降低了2.78%;今年前三季度万元GDP能耗继续保持下降趋势;全国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双双下降,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1.81%,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0.28%。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去年国家确定的节能4%和污染减排2%目标没有实现,加大了“十一五”后三年节能减排工作难度。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看,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经济增长速度偏快,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仍然过快,在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5%,增速比轻工业快3.1个百分点。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钢铁、有色、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20.1%,增幅同比加快3.6个百分点,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没有改变。经济快速增长消耗大量能源资源,一些地方过度开发、不计代价发展的恶果不断暴露,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远远超过环境容量,今年以来突发环境事件接连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

  从工作层面看,当前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 认识尚未完全到位。 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GDP增长当作硬任务、把节能减排当成软指标。企业清洁发展、集约节约发展的意识还不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生态文明意识还十分薄弱。 结构调整进展缓慢。 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很突出,低耗能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第二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在增加。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难度还很大,淘汰落后的市场退出机制还未真正建立。 科技支撑作用发挥不够。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大技术的研发还比较薄弱,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不够广泛。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企业作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主体,缺乏加大投入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各级政府的投入又普遍偏低,支持节能减排的稳定投入机制还未形成。 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一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还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供求关系;“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没有很好落实。 法制建设还不完善。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违法成本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这些状况如不及时扭转,不但实现今年节能减排目标难度很大,而且将对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要继续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关键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把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真正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更加重视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更加重视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发展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广泛开展煤炭的清洁利用。“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提高3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 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费的比重由7.5%提高到10%,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依法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煤炭等13个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认真抓好“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能力1亿吨、炼钢能力5500万吨、水泥生产能力2.5亿吨、造纸能力650万吨等任务落实,将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分解到相关地区和企业 。 积极研究实施《中央财政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激励机制。

  二是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继续实施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建筑节能等10大重点节能工程。上半年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支持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项目184个,形成年节能657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40亿元,支持“三河三湖”、松花江、三峡库区等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内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建成污水管网 3970公里 、形成污水日处理能力700万吨;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支持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和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90个。下半年中央财政新增安排70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形成约3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认真落实《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改造后实际形成的节能量给予奖励。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组织开展1000家耗能大户企业节能行动,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公布千家企业能源审计和利用状况报告,开展重点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颁布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监管力度。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启动实施单元式空调机组和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空调、照明、锅炉系统节能改造。

  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搞好“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等重点流域,以及渤海、长江口、珠江口等海域的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城市生活污染和空气污染,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3.55亿千瓦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安装改造。

  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开展循环经济试点,认真总结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经验,抓紧部署实施第二批试点, 组织召开循环经济现场会,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形成一批循环经济先进典型,努力构建企业内部、企业间、废物回收及社会四个层面的循环经济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建立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发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和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积极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组织编制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各个行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目标、方式及分阶段推进的重点任务。健全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机制。

  五是逐步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机制。 产业政策方面。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土地、财税、价格、质检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调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行业项目进入。对项目建设实行更加严格的能耗、水耗、环境、安全、资源综合利用和质量、技术等标准,重点加强能耗评估和环评审批。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价格政策方面。逐步调整成品油价格,下调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实行鼓励脱硫设施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财税政策方面。调整煤炭、有色金属、铁矿石等矿产资源的资源税额标准。提高成品油、大排量汽车、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产品消费税。取消高耗能、高排放等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出口退税率,对钢坯、焦炭等部分商品加征出口关税。调整、发布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部分节能产品由优先采购调整为强制采购。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继续完善和大力推广电力节能调度、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等新机制。

  六是加强法制建设。 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节约能源法》(修订稿)已审议通过,《循环经济法》有望于近期审议通过后颁布施行。积极开展《能源法》起草工作。要加快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等配套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终端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相关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夏、冬季度公用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加强稽察和执法监督。建立全国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节能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力度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对各类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七是继续加大宣传。 会同中宣部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全国节能减排宣传报道方案》,协调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加大节能减排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各地区、有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专题宣传活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及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科普活动,调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并长期坚持下去。为节能减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逐步把节约能源、循环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变为全体公民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行动。

  国家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继续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道路,努力把我国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女士们、先生们,本次论坛为全面探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等相关问题创造了很好的平台。希望参会的各方人士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为推进全国节能减排工作出谋划策。

  最后,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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