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鹤壁市召开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工作座谈会。河南省发改委、社科院、建筑科学院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鹤壁市四大班子、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循环经济重点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会议回顾和总结了鹤壁市两年来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就《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创建方案》)征求了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作为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市,鹤壁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明确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战略举措,谋划实施了总投资75.5亿元的48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了16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4个循环经济示范区,构建了煤电、水泥、金属镁、食品加工等4条循环产业链,在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25.3%,实现利润增长123.7%,增速均居河南省第3位。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19%,降幅居河南省第1位,高于全国平均降幅2.86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09%,降幅居河南省第3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鹤壁市制定了《创建方案》,提出要通过3年的努力,形成以煤电、新型建材、金属镁、食品加工产业为主体,辐射其它产业和领域的循环经济体系,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2%,单位GDP水耗下降3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1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6%;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超过85%,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力争在5年内基本形成完善的循环型工业体系、循环型农业体系、循环型城市体系,资源产出、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指标和城市大气环境、水环境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循环体系,城市综合竞争力、资源保障能力和城乡生态化水平显著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创建方案》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巩固已有循环链条形成特色;二是扩大规模,拓展循环经济产业形成体系;三要提高质量,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型产业;四是树立典范,加快提升园区层次形成示范亮点。同时,《创建方案》还提出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突出减量化再利用,加快制度化建设;三是构建完善研发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四是提高社会节能环保意识,营造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氛围。
专家们在发言中一致认为,鹤壁市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成了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浓厚氛围,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鹤壁市又提出了用三年时间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的奋斗目标,这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动鹤壁乃至河南省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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